近日,吉林省政府將《對<關于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情況的報告>的審議意見的交辦意見》提請省人大審議。按照《審議意見》的建議,省政府加快了《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草案)》立法進程,對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進行細化,起草了《吉林省食品安全聯合執法制度》、《吉林省食品安全信息管理辦法》、《吉林省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及查辦大要案補助辦法》、《吉林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近期將陸續印發實施。
為落實《審議意見》所提建議,吉林省加大了對食品標識中食品名稱、質量等級、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相關信息的執法檢查力度,規范食品表示的標注,防治質量欺詐。同時,加快食品衛生標準體系建設,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食品安全標準;在國家尚無標準情況下,組織制定或驗證各類地方食品安全基礎標準、食品添加劑標準、食品生產經營規范、農藥和獸藥殘留標準、致病微生物標準、檢驗方法標準和重點產品標準等制定修訂工作,并開展相關跟蹤評價。為落實食品生產企業的主體責任,吉林省工信廳等部門在全省1122戶規模以上食品工業企業中遴選確定10戶重點企業為首批誠信體系建設試點企業,開展誠信體系建設。
今年,吉林省將加大對食品安全檢測的投入,新建60個縣級食品安全快速檢測站和1300個大型農貿市場、商場、超市等中的快速檢測室,設立60個縣級食品安全監督舉報中心和622個鄉(鎮)監督舉報站,實現鄉鎮以上大型農貿市場本地檢測、監督舉報全覆蓋。吉林省將繼續統籌全省食品檢驗資源,制訂和實施資源整合方案,有針對性地選擇市、縣開展食品檢驗資源優化整合,通過探索機制性整合、實體性整合,統一利用人員設備,統一計劃安排檢驗任務,統一管理檢驗經費,共享檢驗信息,提高檢驗效率和整體能力,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加強檢驗機構儀器設備裝備,提高檢驗能力,使其具備相應級別檢驗機構的能力要求,滿足食品安全監督抽驗、風險檢測和評估、食品安全事故鑒定等工作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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