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電力消費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進一步提高供電企業的供電質量和供電服務水平,規范供電企業的市場行為,作為2009年供電監管工作的重點,國家電監會根據《電力監管條例》、《供電服務監管辦法(試行)》(電監會8號令)及相關法律法規,于2009年6月10日發出《關于開展2009年供電檢查的通知》,在全國范圍內開展2009年供電檢查。通知面向各派出機構、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地方供電公司。
檢查工作之一包括“開展在用電能表計量性能的抽樣檢測”。為維護電力消費者合法權益,國家電監會聯合國家質檢總局對江蘇、廣東、河北、吉林、河南、甘肅等六省在用居民和非居民電能表計量分別性能進行抽樣檢測,其中,今年6至7月先啟動廣東和河南兩省的抽檢工作,適時啟動其他四省的抽檢工作,抽檢工作結束后將形成監管報告向社會公布。具體要求另行發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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