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立法限制彩色隱形眼鏡 (2005-11-25)
發布時間: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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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生命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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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美國總統布什簽署了一項旨在規范彩色隱形眼鏡的法案。據法案規定,今后美國市民購買、配戴有色太陽鏡或彩色隱形眼鏡,必須在專業眼科醫師指導下進行。
在美國,有色太陽鏡和彩色隱形眼鏡已成為一種時尚潮流。由于它能改變眼睛顏色,有美觀的作用,也有人稱它為“美容”眼鏡。許多年輕人即使視力沒有問題,也會買副彩色隱形眼鏡。過去,美國消費者不需要任何專家或醫師的處方,也不必通過專門的眼鏡店,就可以隨意在美容院、廉價商品市場、便利店和網上,購買到各種顏色和花式的有色太陽鏡或彩色隱形眼鏡。但專家認為,消費者在這些場所購買的眼鏡,其中大部分并非由合法的眼鏡商所生產,配戴后經常會引起嚴重的視力和感染問題。
眼科專家認為,隱形眼鏡是一種矯正視力的醫療用品,不應被當作美容產品,盲目濫用或者與人共用隱形眼鏡,會引起眼睛感染、角膜磨損或過敏反應,嚴重地還會造成失明。這次通過的新法案授權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對彩色隱形眼鏡進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