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供熱費按“表”收取 (2006-01-16)
發布時間:2007-12-04
作者:
來源:新文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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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熱費按“表”收取
委員姜維久指出,現今長春地區還有很多單位靠小鍋爐自行供熱,運行效率低下,能源、財力浪費嚴重。進入全市集中供熱管網的居民中,因所在單位和個人狀況不同,有的由單位繳納了熱費,有的單位與個人之間踢皮球,導致都無繳納熱費的責任感,所以收費欠款問題難以解決。很多樓房居民點提前繳納熱費后暖氣卻不熱,多次叫苦卻無人負責,更不給退錢。
建議:對完成暖氣分戶改造的住宅應采取措施,安裝“戶用熱量使用表”,按表顯示用熱量多少就繳費多少,把每戶管道閥門鑰匙交給每戶自我調節使用,用熱量多就多繳費,少用少繳費,暫時不用不繳費,如煤氣表一樣公平、科學。由政府經濟發展改革委員會、科技局、物價局、供熱辦、質量技術監督局等部門組成“熱量表”升級換代研制隊伍,而“熱量表”收費方法、價格等問題,應由政府有關部門牽頭,各方專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意調查人員、有關企業參與共同協商,確定科學公平的價格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