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部分工地按面積收水費計量標準滋生水浪費 (2005-12-08)
發布時間: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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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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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一位建筑工程師向記者反映,在銀川市一些建筑工地上,用水浪費現象十分突出。他說,出現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是,自來水公司在收取一些建筑工地的水費時,是按照工程的建筑面積,而非實際的用水量。
這位工程師告訴記者,在他工作的工地上,用水時的“跑、冒、滴、漏”現象司空見慣。一般來說,“水患成災”時,建筑工人寧可躲著走,也不會上前關掉水龍頭。在夏季時,甚至還出現周圍居民來建筑工地“借”免費水的現象。據這位工程師講,如果工人們浪費電或者施工材料,老板們看見了一定會批評工人。但是工人們浪費水時,老板卻視而不見。“因為在建筑工地上,收水費的標準是看你的建筑面積,而不是實際用水量。只要老板們按規定交納了水費,那么無論實際用水量是多少,都不會影響工程的成本。因此,就滋生了浪費水資源的問題?!?
按照2003年寧夏物價局制定的《銀川自來水調價標準》,工業用水(指一切工業企業單位、含建筑業用水)的定額內水價為1.70元/立方米,超定額水價為2.30元/立方米。據了解,目前銀川市建筑工地用水的收費標準有兩種:如果一個建筑工地已經安裝了水表,就按照其實際用水量來征收水費;對于沒有安裝水表的建筑工地,則采取6元/建筑平方米的標準來收取。而6元的標準是按照每建筑平方米4立方米的用水量乘以1.5元/立方米的方法計算出來的。
針對那位工程師反映的問題,銀川市自來水公司有關人士的分析認為,一些建筑工地施工現場條件有限,不便安裝水表是主要原因。他表示,這一問題會在今后調整建筑工地征收水費標準時予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