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最大竊電案審結 主犯被判刑十四年 (2004-08-27)
發布時間: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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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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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披露,該市最大一起竊電案日前在伍家崗區法院審結,被告人黃某以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并處罰金二十萬元人民幣。
宜昌市被稱為“世界水電之都”,但身為該市供電系統職工的黃某,卻勾結另五名企業主要負責人采取倒撥用戶電表度數的手段大肆竊取國家電能,致使國家蒙受巨額資金損失五百二十五萬余元人民幣,其個人從中分得贓款四十余萬元(案發后追繳八點二萬元)。
二00一年六月至二00三年六月,僅該市輝騰陶瓷有限責任公司一家,黃某就先后為其竊電達二百四十六萬余度,價值共計一百零九萬余元人民幣。從二00二年開始,黃某采用少報舊表止碼讀數的方法,為宜昌市新峽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少計電量八十萬九千五百二十度,價值人民幣五十一萬余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的行為構成了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與黃某同時被判刑的,還有與本案有直接責任的另五名被告人。
宣判后,部分被告人不服,已向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