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場監管局,示范區市場監管局,省檢中心,各市綜檢中心,有關單位: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注冊計量師注冊管理規定》(市場監管總局公告2022年第6號)有關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全省注冊計量師隊伍建設,規范開展注冊計量師注冊工作,經研究,省局決定近期在全省組織開展注冊計量師計量專業項目考核工作?,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和考核內容
本次考核的對象是在法定或授權計量機構從業,已取得國家一級、二級注冊計量師資質,尚未取得計量檢定人員證或計量專業項目考核合格證,擬申請注冊計量師注冊人員。
二、考核工作的組織
為合理利用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專業技術優勢和資源條件,最大限度為各地取得資質的注冊計量師申請考核提供便利條件,計量專業項目考核按以下方式組織開展:
1.省檢中心內部取得資質的注冊計量師計量專業項目考核工作由省檢中心計量所組織實施;
2.各地綜檢中心內部取得資質的注冊計量師計量專業項目考核工作由各地綜檢中心分別組織實施;
3.各地縣(區)級法定計量機構和其他計量授權機構取得資質的注冊計量師計量專業項目考核工作由各市綜檢中心組織實施;
4.太原市縣(區)級法定計量機構及其他計量授權機構取得資質的注冊計量師的計量專業項目考核工作由省檢中心計量所組織實施。各地各相關機構取得資質的注冊計量師申請考核項目在當地市級綜檢中心現有能力之外的,一并由省檢中心計量所組織實施。
5、考核單位要按照《注冊計量師注冊管理規定》要求,并依據省局制定《注冊計量師專業項目考核實施方案》(附件1),組織開展計量專業項目考核工作。
三、考核程序
1.申請考核人員按照從業屬地和單位性質,分別向當地考核組織單位或省檢中心提出考核申請。申請人應通過本人執業單位提出申請,申請時需提交《計量專業項目考核申請表》(附件2)紙質版1份。
2.考核組織單位收到報考人員申請材料后,應對其進行形式審查,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當場或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且本單位具備申報項目考核條件的,應當予以受理。本單位不具備申報項目考核條件的,應當及時告知報考人員向省檢中心計量所申報,各單位不得無故拒收非本單位人員的考核申請。
3.按照《注冊計量師注冊管理規定》要求,各考核組織單位要周密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嚴格執行保密規定,認真做好考試命題、試卷印制、考場設置、主考人員選派、考試監考等各個環節考核工作,各單位可以根據各自人員、資源條件和報考人員申報項目情況,分批組織完成考核工作。每批考核結束后,應及時填寫《計量專業項目知識考核成績單》(附件3)和《計量專業項目操作技能考核評分表》(附件4)。
4.考核組織單位要及時匯總上報考核結果。認真填報《計量專業項目考核審批表》(附件5),并對考核合格人員簽發《計量專業項目考核合格證》(附件6)。應在考核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將《計量專業項目考核合格人員名單》(附件7)報省局審批處,考核人員的全部考核資料由考核單位建立檔案保存。
四、工作要求
1.考核組織單位要對本次考核工作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人員,認真完成省局下達的考核任務,嚴格按照《注冊計量師注冊管理規定》和省局要求做好考核工作,不得無故推諉,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報考人員費用或借考核之機開展相關有償培訓活動,要認真執行保密法規和廉政紀律,不得失密泄密、舞弊作假。
2.各地各單位要認真做好注冊計量師計量專業項目考核工作的宣傳和政策解釋工作,使符合報考要求的人員和計量技術機構充分了解政策,積極報考,保證《注冊計量師注冊管理規定》的順利實施。
3.省局將加強對本次考核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發生違規收費、弄虛作假、玩忽職守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將進行嚴肅處理。參加考核人員要嚴格遵守考試紀律規定,發現作弊行為的,取消考試成績,兩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考核。
4.考核工作中發生的專家費、考務人員勞務費等費用,考核組織單位可在考核結束后向省局申請報支。
聯系單位: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審批處
聯?系?人:冀鐘光
聯系電話:0351-7731101
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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