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計量網 http://www.www.meettree106.com/
中國計量網——計量行業門戶網站
計量資訊速遞
您當前的位置: 首頁 > 新聞 > 政策要聞

商品量計量違法行為處罰規定

發布時間:2020-11-05 作者: 來源: 瀏覽:2224

1999年3月12日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令第3號公布,根據2020年10月23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1號修訂)

 

第一條  為了加強商品量的計量監督,懲治商品量計量違法行為,保護用戶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和國務院賦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職責,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商品量,是指使用計量器具,對商品進行計量所得出的商品的量值。

第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生產、銷售、收購等經營活動中,必須保證商品量的量值準確,不得損害用戶、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商品量計量違法行為的處罰,適用本規定。

第四條  生產者生產定量包裝商品,其實際量與標注量不相符,計量偏差超過《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或者國家其它有關規定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30000元以下罰款。

第五條  銷售者銷售的定量包裝商品或者零售商品,其實際量與標注量或者實際量與貿易結算量不相符,計量偏差超過《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督管理辦法》或者國家其它有關規定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30000元以下罰款。

第六條  銷售者銷售國家對計量偏差沒有規定的商品,其實際量與貿易結算量之差,超過國家規定使用的計量器具極限誤差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20000元以下罰款。

第七條  收購者收購商品,其實際量與貿易結算量之差,超過國家規定使用的計量器具極限誤差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20000元以下罰款。

第八條  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本規定實施行政處罰,必須遵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行政案件辦理程序的有關規定。

第九條  本規定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分享到:
通知 點擊查看 點擊查看
公告 訂購產品 訂購產品
會員注冊
已有賬號,
會員登陸
完善信息
找回密碼
av电影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