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雄安新區綜合執法局,省計量院,省計量中心,其他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精神,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優化市場資源配置,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支持市場主體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省局制定了《河北省民用水表燃氣表強制檢定改革試點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有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向省局反映。
聯系人:郭煒 0311—67565156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8日
(信息公開類型:主動公開)
河北省民用水表燃氣表強制檢定改革試點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加快政府職能轉變,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支持市場主體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辦字〔2020〕157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民用水表、燃氣表強制檢定改革試點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出發點,激發市場主體活力,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創新監管方式,優化市場資源配置,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避免檢定資源浪費,為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計量支撐。
二、改革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二十條以及《計量授權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三、改革目標
堅持問題導向,著力破解當前民用水表、燃氣表強制檢定制度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有效提升強制檢定工作效能,增強優質公共服務供給能力。
四、改革內容
(一)構建強制檢定新模式。省市場監管局授權企業對本企業制造的民用水表、燃氣表在出廠銷售前按照國家計量檢定規程進行檢定,經檢定合格后,在安裝使用前可不再進行首次強制檢定。民用水表范圍為DN15~DN40的飲用冷水水表,民用燃氣表范圍為G1.6~G4的膜式燃氣表。
(二)建立企業信用承諾制度。企業公開承諾按照法律法規要求,配備符合要求的計量標準、設施環境和人員,有效運行質量管理體系,對制造銷售的每臺民用水表、燃氣表按照國家計量檢定規程實施計量檢定,保證其計量性能合格。
(三)建立監督核查制度。省市場監管局指定計量檢定機構對被授權企業已檢定合格的民用水表、燃氣表通過監督抽樣方式進行核查檢定。被指定的計量檢定機構依據《民用水表燃氣表核查檢定規則》(見附件1)開展工作。核查檢定不收取費用。
(四)完善強制檢定備案制度。供水、供氣經營單位或使用單位對被授權企業已檢定合格的民用水表、燃氣表進行驗收登記,并依法向使用地所在縣(市)級市場監管部門備案。經所在縣(市)級市場監管部門確認后方能安裝使用。
(五)完善失信懲戒機制。核查檢定不合格結果向社會公開,并納入信用監管體系,加強失信懲戒。對違反公開承諾的,撤銷其強制檢定計量授權。
五、改革試點
改革堅持“企業自愿,先行試點,穩步推進”原則進行。結合我省民用水表、燃氣表制造企業情況,確定2至3家企業開展試點。
(一)企業申報。制造企業自愿參加試點,于2020年10月20日前向省市場監管局提出試點申請、提交有關證明材料。試點企業應當具備如下條件:
1.近3年年主營業務收入1億元及以上的法人企業;
2.近3年在國家和省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中沒有不合格產品;
3.已通過測量管理體系認證;
4.具有開展計量檢定工作的獨立建制,且有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書;
5.有滿足計量檢定項目和生產能力要求的場地、計量標準和配套設施;
6.工作環境能適應檢定任務的需要,保證有關計量檢定作正常進行;
7.計量檢定人員適應檢定任務的需要,掌握有關專業知識,并經考核合格;
8.具有保證計量檢定結果公正、準確的有關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二)選取試點。在企業自愿申報的基礎上,省市場監管局根據企業申請和有關材料,擇優確定試點企業,于2020年10月30日前通知企業和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
(三)計量授權。試點企業簽訂《強制檢定專項計量授權試點承諾書》(見附件2),一并提交行政許可申請。依照行政許可程序,由省市場監管局按照《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規范》(JJF1069-2012)組織對試點企業進行現場核查,對通過核查的試點企業準予許可,頒發專項計量授權證書。企業名單通過省局網站和媒體等渠道向社會公布。
(四)后續推進。根據改革試點情況,及時總結各方面工作經驗,適時調整試點企業和數量。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民用水表、燃氣表強制檢定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事關消費者切身利益。改革工作由省市場監管局統一組織實施。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和檢定機構要提高認識,強化擔當,積極參與改革試點工作,要加大資源保障力度,確保改革順利實施,達成預定目標。
(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強化水表、燃氣表制造企業、經營使用單位和計量檢定機構的主體責任,要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努力提升監管質量,確保民用水表、燃氣表量值的準確可靠。試點企業使用的檢定證書(檢定合格證)樣式和檢定合格標識樣式須經省市場監管局同意后使用。抽檢試點企業發現批次不合格的,要求企業停止銷售并整改。發現試點企業有偽造檢定數據、檢定證書等行為的,取消其試點資格,依法予以查處。
(三)加強風險防控。各地要暢通群眾投訴渠道,完善投訴處理機制,妥善處理人民群眾反映的計量糾紛并反饋結果。要做好風險防控,建立輿情處理機制,重大情況要及時應對處理,防止發生重大輿情事件。
附件:1.民用水表燃氣表核查檢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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