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場監管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發布〈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格評定制度實施安排〉的公告》(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2019年第23號公告),為保證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格評定制度規范實施,現將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格評定制度中采用自我聲明方式所使用的“供方符合性標志”明確如下:
標識矢量圖可在綠色產品標識信息平臺(www.chinagreenproduct.cn)下載。
市場監管總局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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