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批準建立6項國家計量基準和廢除3項國家計量基準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以及《計量基準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批準建立(400 Hz~100 kHz)交流功率基準裝置、熱中子注量率基準裝置、水量熱計60Co γ射線水吸收劑量基準裝置、輻射熱流基準裝置、金屬洛氏硬度副基準裝置、原子時標副基準裝置等6項國家計量基準,頒發國家計量基準證書;廢除(40~15000)Hz交流功率基準裝置(國基證〔2002〕第055號)、熱中子注量率基準裝置(國基證〔2002〕第103號)、水量熱計γ射線吸收劑量基準裝置((90)技監局量證字第003號)等3項國家計量基準,撤銷相應的原國家計量基準證書。
特此公告。
附件:1. 新建國家計量基準名單
2. 廢除國家計量基準名單
市場監管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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