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征集
國家標準物質技術審評專家庫專家的通知
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衛生健康委、中科院、工程院、氣象局、能源局、糧食和儲備局、國防科工局、藥監局、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辦公廳(辦公室、綜合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中國測試技術研究院,中國計量測試學會、中國計量協會、中國鋼鐵工業協會、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中國輕工業聯合會,各相關專業計量技術委員會,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國家標準物質管理,提升新興領域標準物質技術審評能力,市場監管總局面向各部門、各行業、各地區征集標準物質技術審評專家,充實標準物質技術審評專家庫,保障技術審評工作的公正性、專業性和科學性。有關事項如下:
一、申請對象及條件
申請對象應為標準物質研制與應用相關科研院所、大專院校、企事業單位、計量技術機構正式在編人員,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社會責任感,無學術不端記錄,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者刑事處罰,未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2. 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同等專業技術水平。
3. 在標準物質研制、應用、管理體系與規范研究等相關領域工作5年(含)以上,熟悉標準物質相關研制技術、測量技術、質量管理與質量控制要求、數理統計與不確定度評估方法,具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和較豐富的實踐經驗,并獲業內普遍認可。
4. 熟悉計量與標準物質相關法律、法規,掌握相關計量技術規范和技術審評要求,具有較好的交流溝通能力和文字水平。
5. 能夠按要求參加技術審評活動,履行審評專家職責和義務。
6. 年齡不超過60周歲(196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兩院院士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除外),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審評工作。
(二)專業領域要求
專業領域 |
具體說明 |
生物測量 |
蛋白、細胞、核酸、微生物相關 |
有機測量 |
檢驗醫學相關 |
無機測量 |
檢驗醫學相關 |
同位素測量 |
穩定同位素、放射性同位素相關 |
物理測量 |
光學、力學、電學、幾何量等物理參數相關 |
工程測量 |
石油化工等產品與生產過程質量控制相關 |
材料測量 |
材料性能相關 |
其他 |
其他 |
(三)工作程序
1. 申請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應填寫《標準物質技術審評專家庫專家申請表》(見附件1),并由所在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加蓋單位公章。
2. 審查公示
市場監管總局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和技術審查,通過審查的專家人選在市場監管總局網站進行公示。
3. 確認
經公示無異議的申請人,入選國家標準物質技術審評專家庫,承擔相關專業和領域標準物質技術審評等工作。
三、材料報送
標準物質技術審評專家庫專家申請材料收集等工作委托國家標準物質研究中心具體承辦,請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將蓋章紙質申請表原件一式3份郵寄至國家標準物質研究中心,同時將申請書電子版(word版和PDF蓋章版,需含有個人免冠照片)及標準物質技術審評專家庫專家信息匯總表(見附件2)發送至聯系郵箱。
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三環東路18號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1號樓102-B 國家標準物質研究中心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29
市場監管總局計量司聯系人:李建威 010-82262871
國家標準物質研究中心聯系人:盧曉華 010-64524776、邵明武 010-64524719
聯系郵箱:bwzxb@nim.ac.cn
附件:1. 標準物質技術審評專家庫專家申請表
2. 標準物質技術審評專家庫專家信息匯總表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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