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標準物質是構建量值傳遞扁平化、測量手段靈活化、計量空間開放化的國家現代先進測量體系的關鍵物質基礎。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年)》,進一步加強計量技術規范對國家標準物質發展、管理和應用的支撐作用,根據全國標準物質計量技術委員會(MTC24)技術規范體系發展框架,現面向全國標準物質研制、應用單位開展本年度標準物質領域計量技術規范立項征集工作。
一、征集范圍
1.用于指導特定領域或類型標準物質研制(生產)和應用的計量技術規范;
2.對推動高質量發展,完善國家標準物質量值溯源與傳遞體系具有重要意義的基準級標準物質、標準物質高準確度定值技術等有關計量技術規范;
3.其他有國家或行業重大需求的標準物質計量技術規范。
除可由申請單位直接提出立項申請外,本委員會面向社會廣泛征集對標準物質計量技術規范體系的建議和意見,適時組織急需標準物質計量技術規范的立項和起草工作。
二、征集原則
1.以本委員會JJF1005、JJF1342、JJF1343、JJF1186、JJF1218、JJF1854、JJF1960、JJF1507等共性計量技術規范形成的體系要求為基礎,并與現有JJF1029、JJF1644、JJF1645、JJF1646、JJF1718、JJF1855、JJF1961、JJF2060等本委員會已發布或已立項的領域計量技術規范保持協調,符合技術規范體系的系統化發展思路;
2.規范適用性好,技術成熟度好,具有一定的應用廣度,后續能夠產生較好的管理支撐作用和社會效益,促進該領域標準物質的規范化研發、應用和國際化推廣,提升產業質量競爭力;
3.具有技術可行性和清晰的內容設計,與國際先進技術、規則、標準對接性好或有利于提升我國在相關標準物質和檢測領域國際規則制定方面的影響力;
4.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不在技術要求之外設置管理方面的限制權利或增加義務的條件要求;
5.申請單位具有一定前期工作基礎、技術儲備和優勢,以及必要的資金和人員支持。企業原則上不能作為規范唯一的主要起草單位;
6.牽頭起草人為在職人員,具有與規范起草工作相匹配的技術能力,能夠組織協調至少1家共同參與單位,在1-2年內完成研究起草任務;
7.原則上每個單位的項目申請數量不超過2項,每個牽頭起草人的項目申請數量不超過1項;
8.申請單位或牽頭起草人已立項規范存在拖延、不能按時完成情況的,提交規范報批材料前暫不考慮受理。
三、征集程序及時間要求
1.申請單位依據征集范圍和征集原則,于2024年9月30日前將加蓋申報單位印章的規范立項征集表(見附件1)電子版及原件發送至本委員會秘書處,每個項目單獨填表,并提供規范草案(模板見附件2)電子版,一并發送至本委員會秘書處;
2.委員會秘書處對征集到的項目開展論證評審,從中遴選一定數量的項目,組織開展2025年度計量技術規范制訂計劃的申報工作;
3.其他符合要求的項目列入標準物質領域計量技術規范立項儲備庫,支持后續滾動申報;
4.有關對標準物質計量技術規范體系的建議和意見,請于2024年9月30日前反饋至秘書處聯系人。
四、聯系方式
全國標準物質計量技術委員會秘書處:
汪 斌:010-64524795,13121702802,wangbin@nim.ac.cn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北三環東路18號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標準物質研究與管理中心/國家標準物質研究中心辦公室(1號樓102A),郵編:100029)
全國標準物質計量技術委員會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