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開展檢驗檢測行業規范整治提升專項行動以來,自治區市場監管局持續加大工作力度,嚴肅查處出具虛假、不實檢驗檢測報告等違法行為,查辦一批環境檢驗檢測機構違法案件,有力維護了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現將3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烏魯木齊市經開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新疆某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不實檢驗檢測報告案
2023年10月26日,烏魯木齊市經開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新疆某科技有限公司環境檢測機構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當事人使用未經檢定的多功能聲級計出具了3份加蓋CMA標志的檢驗檢測報告,屬于出具不實檢驗檢測報告的違法行為。
該公司上述違法行為違反了《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經開區市場監管局依據《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對該公司處罰款30000元。
二、烏魯木齊市米東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新疆某檢測有限公司出具虛假檢驗檢測報告案
2023年9月6日,烏魯木齊市米東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新疆某檢測有限公司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檢測公司2023年5月22日對某公司生產車間廢氣排口采樣時,偽造采樣原始記錄,并于2023年5月26日出具了加蓋CMA標志的檢測報告,屬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的違法行為。
該公司上述違法行為違反了《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米東區市場監管局依據《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對該公司處罰款30000元。
三、阿克蘇地區溫宿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新疆某環??萍加邢薰境鼍卟粚崣z驗檢測報告案
2024年8月14日,阿克蘇地區溫宿縣市場監管局對新疆某環??萍加邢薰具M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對新疆某乳品有限公司廢氣采樣時,未按照國家相關強制規定的檢驗檢測方法,屬于出具不實檢測報告的違法行為。
該公司上述違法行為違反了《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一項規定,已構成出具不實檢驗檢測報告的違法行為。溫宿縣市場監管局依據《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對該公司處罰款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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