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電話計時計費裝置強檢取得階段性成果 (2004-12-27)
發布時間: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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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東省質監局魯質監量字[2004]239號《關于對電話計時計費裝置強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通知》要求,10月15日淄博市質監局組織執法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組成檢查組,開始對淄博市范圍內的電話計時計費裝置進行了監督檢查。截至11月底,共檢查21個單位,其中通信公司5家,賓館飯店16家,涉及在用貿易結算用局用交換機5組,智能公話500臺,IC卡電話1000部,用戶交換機16臺。
這次檢查的主要內容為:在用貿易結算用電話計時計費裝置(1)是否存在未經檢定合格使用或者超周期使用的情況;(2)是否進行了強檢登記備案并按周期申請檢定;(3)是否具有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標志、編號及產品出廠合格證明。進口計量器具是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計量器具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對監督檢查中查出的問題,淄博市質監局已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限期整改。大部分被檢查單位已主動與淄博市計量所聯系進行計量檢定,對拒不整改的單位,淄博市質監局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此項工作還在繼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