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一煤販使用“鬼秤”被查處 (2004-09-29)
發布時間: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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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沂水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根據群眾舉報,查處了一起不法煤販利用“鬼秤”坑害消費者的典型計量案件,除當場責令其賠償消費者損失外,執法人員還對不法煤販進行了批評教育,并立案處罰。沂水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就此提醒廣大消費者對于流動經營的煤販一定要提高警惕,切莫貪圖價格便宜而上大當?! ?
9月8日早6:40分沂水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執法人員接到群眾舉報稱:有販賣大同煤塊的外地經營者使用的臺秤可能有問題,因為凡購買他的煤的人都感到重量不足。執法人員立即出動,對煤販子展開調查。經過了解得知:煤販子姓趙,山東新泰人,以流動經營煤炭為業。經過執法人員當場檢定煤販子使用的臺秤基本合格。但是為什么群眾反映所購煤炭計量嚴重不足呢?為了進一步找出問題,執法人員將臺秤的標尺和連接裝置全部拆下進行了仔細的檢查,原來在臺秤的標尺上,煤販子精心設計了一個推拉裝置,這個裝置可以將臺秤標尺上的支點與重點間的距離隨意調整,從而可以隨意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經過執法人員現場測試,每稱重100公斤時臺秤最大顯示值為130公斤。也就是趙某每賣出100公斤煤就能多收30公斤的錢。執法人員立即責令其當場賠償消費者損失,共退補煤炭950公斤,退還現金425元。執法人員隨后對趙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根據新頒布的《山東省計量條例》沒收了趙某的臺秤,并給予其經濟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