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品計量有新規 金飾品負偏差為0.01克 (2004-09-13)
發布時間: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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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海峽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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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國家質監總局和國家工商總局共同頒布的《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將于今年12月1日開始施行。
該辦法所指的零售商品是指以重量結算的食品或金銀飾品。辦法規定除活禽、活魚、水發物等食品外,對高于100元/kg的食品計量最高負偏差不大于3g,低于6元/kg的糧食、蔬菜、水果最高負偏差不高于5g;100g內,金飾品的負偏差為0.01g,銀飾品的負偏差為0.1g。
據介紹,該辦法實施時,原國家質監局、國內貿易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發布的《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督規定》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