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眼鏡 質量堪憂 (2004-07-09)
發布時間:2007-12-04
作者:
來源:王家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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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青島市質監稽查局執法人員對市場眼鏡店進行了拉網式檢查,有些小的眼鏡店沒有配備應有的檢測設備,所配制的眼鏡質量讓人擔憂。
按照國家質檢總局2003年12月31日實施的《眼鏡制配計量監督管理辦法》,銷售以及從事配鏡驗光、定配眼鏡、角膜接觸鏡配戴的經營者必須配備與銷售、經營業務相適應的驗光、測頂焦度、測瞳距、測透過率、測厚度等計量檢測設備。配鏡人員必須是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要求眼鏡店要從購進眼鏡片開始利用所配備的設備進行檢測并將檢測的數據逐項進行登記,從源頭嚴把質量關。對加工配給消費者的眼鏡要登記造冊,并留有個人資料有待跟蹤檢查產品質量。對不能滿足上述條件的眼鏡店,“管理辦法”規定最高可處1萬元的罰款。對沒有配鏡記錄,拒不提供眼鏡制配帳目造成違法所得無法計算的,最高可處3萬元的罰款。
從市場檢查情況看,幾所大學校園內小眼鏡店,其配備的設備簡單,有的眼鏡店只配備一臺頂焦度計、一部砂輪機就給學生配起眼鏡,這樣的眼鏡店沒有配備必須的檢測設備,很難保證配制的眼鏡達到合格要求。在大學校園內有一眼鏡店,給學生測的眼睛度數是350度,為不失掉這筆配鏡機會,在本店沒有鏡片的情況下給這個學生配上了250度的鏡片,離實際度數相差100度。配制眼鏡的標準規定,配制0-1200度眼鏡的球面頂焦數允差不得大于±12度。配制這樣的眼鏡不但不能校正視力,還會嚴重危害廣大師生的利益。執法人員希望廣大師生要到正規的、設備配備齊全、人員技術過硬的眼鏡店配制眼鏡。并提醒大家在配鏡時不要忘記索要配鏡的檢測數據和配鏡的保修單及有效的票據,以便事后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留下有效有證據。
消費者一旦發現眼鏡存在質量問題,可撥打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投訴舉報電話:12365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