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計量管理有新規 四表安裝 強制檢定 (2004-06-18)
發布時間:2007-12-04
作者:
來源:任春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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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計量監督管理,保障國家計量單位制的統一和量值準確,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經濟秩序,近日,山東省出臺了《山東省計量條例》,并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稐l例》從計量單位使用、計量器具管理、計量監督、法律責任等方面作了明確的規定。
據悉,《山東省計量條例》規定,制發公文、編播廣播電視節目、出版發行圖書、報刊、等必須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明確了行政監測、司法鑒定用計量器具、公正計量、工程質量監理用計量器具應實行強制檢定。《條例》首次以法規的形式規定建設單位安裝住宅用水表、電能表、燃氣表、熱能表等計量器具,應當向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申請首次強制檢定。未經檢定或者檢定不合格的,不得安裝?!稐l例》要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加強計量監督,及時查處計量違法行為,對計量器具質量、定量包裝商品和消費者反映的其他突出問題實施重點檢查。對違法本《條例》有關規定的計量行為,在沒收非法所得的同時,最高可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