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加強電能表首檢和計量監管 (2004-04-07)
發布時間: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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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能表是國家重點管理的,用于貿易結算的計量器具,其計量準確與否直接影響著電能交易雙方的利益,鑒于當前市場上銷售的電能表的產品質量問題嚴重,為了杜絕劣質電能表在市場上流通,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湖北省襄樊市質監局決定加強對全市電能表首次強制檢定和計量監督管理: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和《湖北省計量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電能表的經銷實行登記備案制度,凡在襄樊市經銷電能表的經銷者,必須持《計量器具制造許可證》、《出廠合格證》到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登記備案,經抽檢、驗收合格后方可銷售。
二、電能表在安裝使用前必須進行首次強制檢定。即在安裝前,可由業主、開發商、供應商或施工安裝單位向所在地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申請首檢。
三、承擔首檢任務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對首檢電能表要認真做好檢定記錄,對檢定合格的應出具"檢定合格證書",正確加裝鉛封,并加貼首檢標識。對沒有出廠合格證和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的電能表,計量檢定人員不得給予檢定。電能表首檢的收費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對無首檢標識的電能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安裝使用。
五、各縣(市)區局及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要積極配合建筑部門、施工和監理單位做好電能表的驗收工作,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中使用電能表首檢情況的監督檢查。
六、加大電能表質量計量監督抽查力度。國家已將電能表列入"國家監督抽查產品目錄",為配合國家的監督抽查工作,襄樊市質監局將安排對市場上銷售電能表的監督抽查。對抽查不合格的產品,各地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查處,有效治理生產、經銷偽劣電能表的違法行為。
七、各縣(市)區局及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要密切與電力部門配合,對在用電能表進行定期抽檢,對合格率較低的電能表通過新聞媒體予以公告,以引導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