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貫徹實施質量發展綱要2012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計劃》),要求各部門按照“綜合施策、標本兼治、強化法治、落實責任、加強教育,增強全社會質量意識”的工作要求,認真貫徹實施《質量發展綱要》(以下簡稱《綱要》)。
面對新形勢,針對當前突出的質量問題,《計劃》把落實長遠規劃和解決當前突出問題相結合,制定了8大項25條行動計劃。
關于強化重點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要求開展重點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綜合整治,加強重大設備監理工作,制定國家重點監管產品目錄,加大質量安全風險管理力度,開展產品傷害監測試點。
關于推動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工作,要求建立企業質量安全控制關鍵崗位責任制,督促企業落實質量安全社會責任。
關于推進質量誠信體系建設工作,要求加強質量誠信體系建設,實施質量信用分級分類監管。
關于完善質量工作考核激勵機制工作,要求推動地方政府實施質量安全績效考核,完善國家和地方質量獎勵制度,開展爭創“全國質量強市示范城市”活動,開展產品質量統計調查與分析。
關于大力實施名牌發展戰略工作,要求開展品牌價值評價工作,開展全國知名品牌創建工作,建設卓越績效孵化基地。
關于強化質量法治建設工作,要求加大質量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訂力度,建立重點質量案件掛牌督辦制度。
關于加強質量基礎工作,要求加強重點領域標準化工作,開展民生領域計量器具全面整治,加強認證認可管理,加快檢驗檢測技術保障體系建設。
關于加強組織保障、宣傳教育和社會監督工作,要求建立質量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加強質量教育,開展全國“質量月”主題活動。
對于以上各項工作,《計劃》列出了具體的責任單位,明確了工作職責,為2012年《綱要》的落實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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