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內蒙古計量測試研究院起草的《住宅采暖室內空氣溫度測量方法》地方標準已于3月31日正式實施。該標準的發布與實施填補了內蒙古住宅采暖室內空氣溫度測量方法的空白,從而使得居民室內空氣溫度的科學測量有據可依。
冬季采暖是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但在供暖期間,因室內溫度達不到《內蒙古自治區城鎮供熱條例》中規定的溫度,居民與供熱單位經常發生糾紛。為此,內蒙古計量院成立專家小組,組織起草了《住宅采暖室內空氣溫度測量方法》。該標準對冬季采暖室內溫度檢測、環境條件、測量器具的技術要求和測量點的選擇等都作了詳細規定。經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專家會審,最終形成了統一的意見。
該標準的出臺實施,為內蒙古自治區供熱行業管理以及冬季采暖空氣室內溫度的測定提供了科學有效的依據,可以有效減少供熱糾紛的發生,同時也能對供熱溫度范圍進行有效調節,避免造成能源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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