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水表行業健康發展,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對冷水水表產品質量進行了國家監督抽查,共抽查了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福建、河南、四川、重慶、山東等10個省、直轄市40家企業生產的40種產品(不涉及出口產品),產品實物質量抽樣合格率為96.9%。
此次抽查依據GB/T778.1~3-1996《冷水水表》、JJG162-85《水表及其試驗裝置》、CJ3064-1997《居民飲用水計量儀表安全規則》等國家標準及相關產品標準規定的要求,對冷水水表產品的技術特性檢查、外觀檢查、連接附件檢查、壓力試驗、測量誤差試驗、壓力損失試驗、加速磨損試驗等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歷次抽查中問題較多的標記不全現象改觀明顯。
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
1、個別水表壓力試驗不合格。水表是在長期受壓條件下運行工作的。水表的壓力試驗是對水表產品的密封性能和耐壓強度的考核,對于公稱壓力為1MPa的水表,應在水壓1.6MPa下持續15min和2.0MPa下持續1min,試驗結果應無滲漏和損壞。抽查中有個別水表壓力試驗不合格,出現不同程度的滲漏現象,表明水表的密封不好。在使用中供水管網壓力突然增大時,水表容易漏水甚至損壞。
2、個別水表的測量誤差不合格。國家標準要求水表在分界流量(包括)至過載流量的高區范圍的最大允許誤差為±2%,最小流量至分界流量(不包括)的低區范圍的最大允許誤差為±5%。抽查中有個別水表的測量誤差不合格,有的水表高區測量誤差最大為-8.7%,是允許誤差值的4倍多。測量誤差不合格的水表在使用時易導致走數不準,多計數或少計數。
針對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國家質檢總局已責成各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嚴格按照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抽查中產品質量不合格的企業依法進行處理,限期整改。同時,對抽查中質量較好的企業,加大宣傳力度,引導消費。國家質檢總局將繼續對冷水水表產品質量進行跟蹤抽查,促使冷水水表行業整體質量水平的提高,使消費者能用上計量準確、安全可靠的產品。
冷水水表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部分質量較好的產品及其企業名單
序號 |
企業名稱 |
商標 |
規格 |
型號 |
生產日期 |
1 |
連云港水表有限公司 |
浪花 |
N1.5 |
LXS-15 |
2007-09 |
2 |
上海水表廠 |
上水 |
N2.5 |
LXS-20C |
2007-09 |
3 |
揚州恒信儀表有限公司 |
恒信 |
N1.5 |
LXS-15 |
2007-03 |
4 |
開封市盛達水表廠 |
中華 |
N2.5 |
LXS-20 |
2007-03 |
5 |
天津市聯昌水表技術有限公司 |
天津 |
N1.5 |
LXS-15C |
2007-09 |
6 |
成都市錦城水表廠 |
錦城 |
N1.5 |
LXS-15E |
2007-08 |
7 |
南京市自來水總公司水表廠 |
南京 |
N2.5 |
LXS-20 |
2007-08 |
注:排名不分先后。
冷水水表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及其企業名單
序號 |
企業名稱 |
商標 |
規格 |
型號 |
生產日期 |
主要不合格項目 |
1 |
臨沂市蘭山區泉翔水表廠(山東) |
泉翔 |
N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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