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急 質檢辦人函〔2007〕9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國務院有關部(委、局)人事部門,中央管理的有關企業: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印發《關于印發〈注冊計量師制度暫行規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計量師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40號)和《關于注冊計量師資格考核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質檢辦人函〔2006〕543號)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和中央管理的企業應于2006年10月31日前將一級注冊計量師考核認定申報材料報國家質檢總局。目前,材料的申報工作已基本完成。但仍有一些單位和個人反映沒有收到或看到有關通知,要求申報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
鑒于注冊計量師資格考核認定工作涉及到廣大計量專業技術人員的切身利益,且考核認定工作只進行一次。經研究,決定適當延長申報時間,允許符合條件的計量專業技術人員繼續申報。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央管企業進行進一步核查,如在所轄范圍內仍有需要申報的專業技術人員,請將相關材料于2007年3月20日前報國家質檢總局人事司教育職稱處;如沒有符合條件的人員,請正式回函確認。
聯 系 人:黃廣龍、張國悅;
聯系電話:010-82261844,82261724,8226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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