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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資格考試考察培訓情況報告

發布時間:2007-12-04 作者: 來源:質檢總局 瀏覽:2178

  9月2日至22日,人事部和國家外專局組織了赴德國的執業資格考試分級管理培訓團。參加培訓的共有26位同志,分別來自有關中央機關、解放軍和部分省市(區)人事考試管理部門的同志。青島市韓玉軍助理巡視員任團長,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服務中心副司級干部孫景龍同志任臨時黨支部書記,國家外專局培訓中心吳建新副部長任秘書長。在接待方德國合理化建議委員會中國中心的安排下,考察培訓嚴格按計劃進行。先后在多特蒙德應用理工大學、科隆地區高級法院、德國律師協會、科隆大學法學院、北威州Theodor Heuss 中學、亞琛應用理工大學、柏林DBB公務員協會等機構和組織接受了有關德國教育體制、職業教育、國家級考試等9個專題的授課。團員們充分利用有限的時間就培訓內容與培訓方進行交流,結合我國資格考試的實踐主動提問、多方研究,收集有關資料,探討德方的做法對我國的借鑒意義。經過講座、走訪、交流、討論等培訓方式,基本達到了預期目的,圓滿完成了考察培訓任務。

一、德國教育體制的基本概況
  德國是歐洲聯盟中最大、世界上第三大經濟強國。由16個州組成的聯邦制國家。在《基本法》的框架下,各州擁有獨立的,卻也是有限的自主權。對所有人來說,受教育和取得成就的基本條件是機會均等。在各聯邦州文教部長聯席會議的主持協調下,做好本州的教育事務。各聯邦州分別將小學、中學的學制確定為12年或13年。在此階段,所有州立學校都是免費的。德國有272所高等院校,其中有102所綜合性大學和167所應用科技大學?,F在上德國大學還是免費的。德國高校中有24.6萬名外國留學生注冊,是繼美國、英國之后對外國留學生最具吸引力的目標國。2006年德國國家承認的職業數量為342個。其中以國家級考試取得職業資格的有:法律、醫學、食品化學、牙醫、獸醫和制藥專業。

  德國目前的職業教育體制可用“4.2.1”來概括。
  “4”即是根據不同的職業取向,有4個渠道實現個人職業。

            德國教育種類和職業發展圖

  理科碩士3-5年→(博士教育)→ 如企業經濟學者、數學專業人才等

  中小學       學士3- 4年→(碩士1-2年)→(博士教育)→如企業經濟學者、數學專業人才等

  教育13(12)年        第1次國家考試→第2次國家考試→(博士教育)→如教師、律師、醫生等  

  雙軌制職業培訓(企業或管理部門+(高等)學?!绻芾聿块T公務員、銀行職員和其他職業

  “2”,即具有兩大教育特色。一是一般用3-5年直接完成碩士課程或用3-4年完成學士課程,再用1-2年連續完成碩士課程。也就是“本碩連讀”;二是實行一半時間(約2個學年)在學校學習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另一半時間(約2個學年)在企業(或管理部門)學習實踐應用知識的“雙軌制”職業教育。這在世界上是別具一格的。大多數年輕人(約占總數的60%)在中學畢業后選擇了雙軌制職業教育,學習300多種職業教育中的一種(包括公務員、銀行職員等職業)。這種進入職業生活的方式有別于許多國家都很普及的純粹的校內職業教育,理論與實踐的緊密結合保證了德國新興工業技術人才、手工業人才和其他社會管理人才的素質。
  “1”,即處于一個轉軌階段。為了推進歐盟教育的一體化,根據1999年德國與其他歐洲鄰國簽署的“博洛尼亞聲明”,到2010年為止,所有的德國高校都將采取新體制,將學制從原來直接為碩士的改為學士和碩士兩級學位制,并引入歐洲互認的學分制。目的是促進歐洲國家的融合交流和大學資質的認證,實現教育標準一體化。所以,目前德國正處于兩種教育體制并存的轉軌階段。
  德國的職業資格考試是德國整個教育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德國的律師、教師、醫生這些特殊職業,都要經過嚴格的兩次國家級考試來實現。例如律師資格考試,在校期間讀完碩士(或學士)教育后,通過第一次國家級考試,即可進入法學工作者行列,此時,可繼續攻讀博士學位,也可到企業去謀取法律顧問的職位。但如果要當律師、法官,或在政府部門任職,則要完成由各州高級法院組織的第二次國家級考試。通過后,由官方頒發(如法院考試局)資格證書??荚嚨男问桨ㄩ]卷筆試、面試報告、演習(模擬)、項目計劃、論文、答辯等。所有第二次國家級考試均要進行面試。對于醫生,通過第二次國家級醫生考試后,還要到醫院當助理醫生,進一步確定走哪個專科,經過院方鑒定出具證明,方可申請醫生資格。

  二、德國職業教育和資格考試管理的主要特點
  (一)與國家體制相匹配?!痘痉ā吩敿氁幎寺摪钜患壟c各邦州的職責和事務范圍。公共事務按照分級管理負責原則,在聯邦的法律和宏觀政策指導、調節下,各州對小學教育、絕大部分的高等教育、國內安全(其中包括警察事務)實行獨立的管理;各城市、縣和鎮對交通、城市規劃、水電煤氣供應等事務實行地方自治。與德國國體相匹配的職業教育和資格考試完全體現了既統一、又分散的分級分類管理特征。按聯邦規定,在342項職業中,法律、醫學、食品化學、教師、牙醫、獸醫、制藥等專業實行國家考試,在聯邦規定的框架下,由各州政府相關機構負責實施;其余的職業,國家規定其從業標準,以市場為導向,由各行會、商會、企業和培訓機構等組織實施。各職業資格的取得又按各專業的特點去進行,不搞一刀切。
 ?。ǘ┮婪▏郎鞯目荚嚱M織。國家級的資格考試,從聯邦到州,再到具體實施考試相關機構(行政司法機構考試局、學校等),對考試程序、方式均有明確規定。例如律師資格考試規定:第一次國家考試由學校完成對必修課的考試,然后5個月在法院、10個月在律師事務所見習,出具鑒定證明后再參加由州司法考試局組織的第二次國家級考試。在北威州,規定第一次國家級考試內容為“5個科目+論文”;第二次國家級考試為考“11個科目+草擬一份起訴書”,每個科目考試時間為5小時。再如對面試考官數量、機構的規定;不準攜帶手機進入考場、對考場環境(包括洗手間)要求的規定;考生補考次數的規定等等這些都比較明確。在德國要通過國家級資格考試是一道嚴格門檻。我們在北威州了解到,有一些已通過國家一級考試的師范生,到學校實習后,因缺乏組織、引導等能力,約有5-10%的學生只有改行從事其他職業。
 ?。ㄈ┬问蕉鄻印⒆坑谐尚У穆殬I教育和培訓。德國的職業培訓形式有:①函授大學;②在職培訓(夜校等),特別是沒有拿到高中文憑的,可通過此項培訓獲取;③語言學校,如華爾街語言學校;④成人大學,也稱民眾大學;⑤企業專門培訓,到學?;驀馊?;⑥職工個人培訓。等等。德國采取了有力的政策,并投入大量的資金扶持職業培訓,該國的培訓再教育法對職業發展(包括職業生涯、職業促進)都有資助。如果要通過國家級考試或政府官方承認的再教育,可向政府提出培訓資助。最高政府資助達11200.6歐元(其中30.5%政府無償;69.5%為無息貸款)。職業培訓優化和提高了人力素質。
 ?。ㄋ模├碚撆c實踐相結合?!半p軌制”教育使學生在學好理論知識的同時,側重實踐的鍛煉,這種學校+企業的人才培養模式非常實用。取得專業資格,對實踐的要求幾近苛刻。例如對通過第一次國家級考試的醫務人員,必須具有在醫院48周的臨床實踐(包括聽講座,累計90天,有8次緊急救援培訓等),方可參加第二次國家級考試;而要申請醫生資格還要在經過第二次國家級考試后,有16周綜合科(全科)醫生的經歷。考試命題也突出了理論與實踐的結合。所有通過第二次國家級考試的,都設置與本專業相關模擬題、實踐題。例如律師資格考試,根據提供的案例草擬一份起訴書是必考的。

  三、思考與借鑒
  經過對德國教育和資格考試的培訓考察,有以下幾點值得思考和借鑒:
 ?。ㄒ唬┮⒎ㄏ刃?,做好我國職業資格考試的政策指導和中長期的宏觀規劃。我國是個發展中大國,職業門類龐雜。一要對職業資格,特別市場準入的執業資格要結合《行政許可法》的實施,制定配套的法規和規章。二要以動態的形式定期規劃編制并公布我國職業種類名錄和從業、執業標準要求。
 ?。ǘ┐罅Πl展職業教育和職業資格考試,將其作為一項重大的發展戰略來抓。要將巨大的人口壓力轉化為人力資源優勢,要認真研究和借鑒德國的職業培訓和“雙軌制”教育的做法,提高職業教育和培訓的效果,縮短人才培養的周期??稍谠圏c的基礎上探索高職類院校學生直接參加從業、執業資格考試的可行性。
  (三)進一步加強職業資格考試組織管理。我國與德國政體、國體不同,他們對職業資格考試采取分級松散的管理模式,這顯然是不切合我國國情的,事實上他們正在推行的“博洛尼亞進程”,其根本目的就是為了減少教育體制的這種缺陷,達到總體上的統一規范。對此,對我國職業資格考試要進一步發揮政府人事部門統一管理,并與專業主管部門分工協作的管理效能。
 ?。ㄋ模┘哟髮荚嚪绞降奶剿髋c實踐。要借鑒德國的成功經驗,在命題方向、考試模式等方面,探索筆試與面試、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各種有效形式,認真克服高分低能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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