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標準物質行政許可監督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6-8-16)
發布時間: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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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國務院有關部門計量管理機構,各標準物質研制單位、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質檢量函[2006]442號文精神,現將通知轉發給你單位。今后,標準物質研制單位申請國家一級、二級標準物質《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須將申請材料報送全國標準物質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進行審核、報批。經行政批準取得 《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的標準物質研制單位,要保證在有效期內標準物質的量值準確,并接受國家和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部門的監督檢查。有關申請程序和申報表格可在全國標準物質管理委員會網上直接查詢、下載填寫。
現將全國標準物質管理委員辦公室聯系方式通知如下: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育慧南路3號C座5層
郵政編碼:100029
網址http:www.naccrm.org(全國標準物質管理委員會)
負 責 人:王啟華 電話:84639735
E-mail:wqh0905@yahoo.com
工作人員:姜亞平 電話、傳真:84639753
E-mail:jyp6617@sina.com
韓永志 電話、傳真:84250921
全國標準物質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0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