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委要求出租車計價器一年只準檢一次 (2006-06-09)
發布時間: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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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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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財政部、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出《關于進一步清理整頓涉及出租汽車收費的通知》,要求進一步開展涉及出租汽車收費的清理整頓工作。
據了解,此次清理整頓的范圍包括各地區現行涉及出租汽車企業和司機負擔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政府性集資、攤派、經營服務性收費等收費,要求各地一律不得出臺新的針對出租汽車企業和司機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
《通知》要求各地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費基金項目,同時明確:計量檢定機構對出租車計價器一年檢定一次,檢定收費標準由省級價格、財政部門從嚴核定。各地應針對目前涉及出租汽車檢測的部門多、項目多、頻次多等突出問題,采取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避免重復檢測、重復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