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送檢用戶: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清理規范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20號)以及《質檢總局關于貫徹落實取消或停征4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決定的通知》(國質檢財函〔2017〕140號)的要求,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我院”)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現將停征計量收費(強制檢定收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自2017年4月1日起,我院停征強制檢定收費。
- 4月1日前已經辦理的強制檢定業務及送檢用戶尚未繳費的,應按規定足額征收,我院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渠道全額上繳國庫。
- 1、我院受理強制檢定服務的對象范圍包括:省級計量院(所)、大區計量中心、國家級專業計量站、以及其他經過審核的企事業單位;
- 2、上述送檢單位在強制檢定設備送檢前,應先注冊登錄“國家強檢服務平臺”(網址:http://qzjd.nim.ac.cn),提交相關強檢設備信息并預約送檢時間,經審核通過后,持審核單據在預約送檢時間內,到我院辦理強制檢定工作;
- 3、對于未持有國家強制檢定設備審核單據的客戶送檢設備,我院將不予受理強制檢定相關業務;
- 4、客戶應在送檢時對送檢儀器信息進行核對,確保送檢設備中除國家強制檢定設備審核單據以外的其他設備均屬于非強制檢定項目,并簽字確認;
- 5、檢測工作完成后,我院業務服務部在為客戶出具的結款通知書中注明強檢設備信息的,免收檢測費。其他設備的檢測費用須繳納至我院財務賬戶;
- 6、其他檢測相關事宜均以國家計量行政管理部門要求為準。
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