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垃圾費改革邁出實質步伐,未來除實行按袋計量外,還將推廣按桶計量。不久前,廣州市城管委向市城市固體廢棄物處理公眾咨詢委員會委員提交了《廣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計量收費管理辦法(討論稿)》(以下簡稱收費辦法)和《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計量收費試點方案(討論稿)》(以下簡稱試點方案)。收費辦法規定,居民戶和暫住人員通過購買專用垃圾袋繳納垃圾收運處理費,機關、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按桶計量繳納。
試點方案提出,從今年11月起,廣州將選取20個地點展開為期七個月的“按桶收費 按袋收費”試點。未來廣州垃圾費是否將實行“按桶計量 按袋計量”還將征求各方意見。另據了解,今日下午,廣州市副市長謝曉丹將就收費辦法及試點方案問計公咨委委員。
垃圾費改革:定額收費轉為按量收費
此番廣州垃圾費改革最大的改變就是徹底打破了垃圾費定額收費的模式,由定額收費向按量收費轉變。
根據現有規定,廣州市對居民收取15元垃圾費(5元處理費、10元清潔衛生費),暫住人員每月每人1元。對機關、企事業單位、個體戶按實際排放量計費,每桶(0.3立方米)收取垃圾費13.5元(6元處理費、7.5元代運費)。
而這次改革,將現有的垃圾處理費和清潔衛生費合二為一,統一征收垃圾收運處理費。其次,僅對其他垃圾征收垃圾收運處理費,可回收物有償回收,有害垃圾免費回收,餐廚垃圾不收費。廢舊家具、家電等大型廢棄物,由居民與環衛部門約定時間、地點清運,免收收運處理費。
此外,居民戶和暫住人員通過購買專用垃圾袋繳納垃圾收運處理費,機關、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按桶計量繳納。
20個試點計劃11月起實操計量收費
此前廣州試點的“按袋計量”一直未走到計量收費的階段,成為試點的最大遺憾。根據試點方案,計量收費試點將從11月起至明年5月底,正式進行試點。根據試點方案,此輪試點模式為:在物業小區、機團單位試點按桶計量,在無物業社區試點按袋計量。
試點的收費方法按照收費辦法執行,即只對其他垃圾收費(其他垃圾混入量不得超過5%),可回收物有償回收,廚余垃圾不收費(其他垃圾混入量不得超過5%),有害垃圾定時或預約收集、不收費。但由于更改收費標準需要進行聽證等程序,試點階段的收費標準仍按照現有執行(或換算執行)。
據悉,市城管委確定越秀、天河、海珠、荔灣、黃埔、蘿崗等6區為試點區,共有20個小區確定參加試點。
未來最小專用袋價格或不到五毛
在收費辦法中,根據垃圾清運處理及垃圾袋成本、代售費用和營業稅,廣州市城管委按照不同容積,制定了3升、5升、8升、10升、12升、15升等6種規格的專用垃圾袋。最小規格3升專用袋,每個賣0.48元;最大規格15升專用袋,每個賣1.75元。
機關、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按月、按桶收費,計費依據為每天排放其他垃圾量(以“桶”為計算單位)的全月合計數???100升桶每桶9元、120升桶每桶11元、240公升桶每桶22元。排放量較少、不便按桶收費的,可隨袋征收。
20個試點名單
越秀區:市政協宿舍、金融大廈(國際銀行中心)、雨帽社區
天河區:云龍苑、天河電信大廈、雅康社區、廣氮社區
海珠區:廣重社區、悅安花園小區、花城灣畔、廣州航道局
荔灣區:花地城社區、荔溪社區、李白集團動感小西關
黃埔區:公安社區、黃埔區人民法院、南石市社區
蘿崗區:東區街道辦、筆崗社區斗元新村、東區社區東城雅苑
●按桶計量(物業小區、機團單位):35斤每桶月收6元
收費標準:只對其他垃圾計量收費,120升桶(約35公斤)每桶6元,240升(約70公斤)每桶12元。
獎勵措施:對于收集到的其他垃圾不含廚余垃圾、有害垃圾的,收費標準優惠為120升每桶5元,240升每桶10元,或每100公斤12元。
●按袋計量(無物業社區):大袋每收5毛錢
收費標準:只對其他垃圾計量收費。大袋(50?45cm )每個0.5元(可裝約2.1公斤-2.9公斤)、中袋(50?31cm )每個0.3元(可裝約1.25公斤-1.76公斤)、小袋(39?30cm)每個0.2元(可裝約0.83公斤-1.18公斤)。
獎勵措施:每月對垃圾分類準確、減量效果明顯的家庭分3個級別給予贈送5個、10個、15個中號垃圾袋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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