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取消多項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
發布時間:201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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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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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電力公司在提供輸配電及相關服務時,不得以其他名義向電力用戶變相收取費用,要在7月底前全部清退已收取的臨時接電費……今天,河南省發改委下發通知,為認真落實國務院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工作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創新監管、優化服務,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決定在我省開展清理規范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工作。
通知提出,取消電網企業部分壟斷性服務收費。省電力公司在提供輸配電及相關服務時,不得以其他名義向電力用戶變相收取費用。取消向電力用戶收取的變電站間隔占用費、計量裝置校驗費、電力負荷管理終端設備費等;取消可以納入供電基本服務的電卡補辦工本費、復電費、更名過戶費等收費項目,以及與之服務相似的其他壟斷性收費項目。電網企業為電力用戶提供計量裝置校驗、復電服務超過三次且不屬于電網企業責任的由用戶承擔相關費用。
確需保留的壟斷性服務收費項目,按照省定價目錄和實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嚴格管理并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沒有列入清單的項目一律不得收費。
通知要求,全面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行為:
1、在各類電網以外供電及房屋出租用電環節中,經營者或出租者不得以電費名義收取用電以外的其他費用,也不得與電費綁定收取其他費用。
2、清理規范以總表形式向電力企業申請報裝、向用戶供電的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公司、農村村委會等用電單位的收費行為。
對于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區內所有用戶按各分表抄見電量公平分攤電費,經營者須按抄表周期公示電費繳納憑證復印件、用戶同期電費分攤清單。產業園區經營的園區電網,可自愿選擇移交電網企業直接供電或改制為增量配電網。
對于居民合表用戶,物業公司或開發商須按國家規定的居民合表電價標準向居民戶收取電費,相關共用設施用電及損耗通過物業費另行協商解決。
對于具備改造為一戶一表條件的電力用戶,省電力公司要主動服務,盡快實現直接供電,并按照目錄銷售電價結算。不具備直接供電條件,繼續實行轉供電的,轉供電主體要將今年以來的降價政策措施全部傳導到終端用戶。
3、符合相關規定、用于居住出租的房屋,承租雙方應嚴格按照我省居民電價繳納電費。
屬于合表用戶的,執行居民生活用電合表電價標準;屬于一戶一表用戶的,承租雙方電費結算標準不得超過居民生活用電一戶一表三檔電價標準。相關共用設施用電及損耗,由承租雙方通過租金、物業費等方式協商解決。
通知還要求,全面落實已出臺的電網清費政策。省電力公司要在7月底前全部清退已收取的臨時接電費。確因用戶銷戶等原因無法退還的,在營業網點、當地主要媒體上依法公告,并按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在債權訴訟時效結束后仍無法退還,沖減省級電網輸配電準許收入。
省電力公司要立即落實減免余熱、余壓、余氣自備電廠政策性交叉補貼及系統備用費政策,于7月27日前將我省并網自備電廠名單(區分余熱、余壓、余氣自備電廠和其他兩類)、系統備用費征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征繳詳細情況上報省發改委。
通知進一步要求,各省轄市、直管縣(市)價格監督檢查部門要組織當地電力部門,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組建聯合工作組,切實推進相關工作。針對不同的用戶群,采取實地調研、入戶訪談等形式,摸清本地區降電價、清退費及轉供電加價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依法依規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罰,并形成制度長期堅持,嚴格監管;公開服務電話,建立反饋渠道,用戶可通過價格舉報電話12358、供電服務熱線95598舉報相關違規行為,對于發現的違規加價、不執行國家電價政策等失信行為,要建立信用檔案和失信黑名單,并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對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