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筆者參加了深圳市政府在德國舉辦的“政府整體節能降耗建設培訓班”,并與德國相關機構開展了交流活動?,F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和德國培訓心得,初步探討德國經驗對推進我國能源管理及能源計量工作的借鑒意義。
一、德國能源及能源管理的基本情況
(一)德國能源基本狀況
德國共16個聯邦州,人口為8222萬人,人均GDP為2.95萬歐元,國土面積為35.7萬平方公里。人均居住面積為41.6平方米,53%人口租用政府公屋,消費支出順序:住房、汽車、食物、休閑。德國初級能源的主要來源(2003年):36.4%礦物石油,22.5%天然氣,13.7%石煤,12.6%核電,11.4%褐煤,其他3.4%。目前,德國消耗的石油、天然氣、煤等主要能源均從國外進口。能源的主要消耗領域:34%用于暖氣,28%用于交通機械,20%用于工業,11%用于信息、計算機,5%用于熱水,2%用于照明。
(二)德國能源管理的基本情況
1.德國節能減排目標
對比1990年,到2020年,德國溫室氣體總排量減少20%,總能源效率提高20%,可再生能源占比提高20%。長遠目標:到2050年,能源效率實現節能35%,可再生能源占比提高35%,溫室氣體總排量減少75%。
2.能源發展和節能政策
主要包括法律、規章、稅收標準和工業界的目標協議、財政贊助、技術革新贊助等方面。
(1)能源發展政策
從20世紀30年代起,德國就開始進行建筑節能降耗政策法規體系的建設,先后頒布了《德國能源經濟法》、《采煤贊助》、《石油危機和發展原子能發電》、《德國環保法和脫硫》、《原子能發電下馬法》等法律法規。
(2)節能政策
先后頒布了《節省能源法案》、《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上網法》、《熱電聯供法》、《排出氣體交易法》、《電力稅法》、《建筑節能法》、《生物燃料添加法》等。其中,《節省能源法案》在2009年進行了全面的修改。新《節省能源法案》規定了住宅、辦公建筑的能耗指標(到2050年,建筑能耗指標為0~50kW?h/m2?年,比既有建筑減少60%以上)和技術要求。通過實施新的《節省能源法案》,德國實現了由控制建筑外墻、外窗和屋頂的最低保溫隔熱指標,到控制建筑物的實際能耗的改變,推動了全國性的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避免建筑的大拆大建。
二、德國能源管理的經驗借鑒
實施節能減排首先要關注的就是能源經濟的魔方三角關系:經濟性??能源供應安全性??環境承受力。德國節能減排途徑除依靠建立健全完整的政策法規體系外,還包括以下幾方面的手段和措施。
(一)完善節能減排體制建設
德國專門成立了能源署,各州、地區、市、縣也紛紛成立了相應的能源機構。由政府牽頭成立,主要由環保團體、人士來推動。通過發揮其組織優勢和技術背景優勢發現問題,制定減排行動計劃,出臺配套規章制度。如開展能源效率行動計劃,推出《最終用戶能源效率和能源服務條例》、《耗能產品節能設計要求框架條例》、《節能標志條例》、《促進熱電聯供條例》等。
(二)加強重點能耗領域的節能減排
重點能耗領域包括建筑、機械、交通、照明、信息等領域。以建筑領域為例,一是通過大量的研究,掌握了大量有效的建筑節能技術,并大力推廣。如將相關技術用于建筑設備改造,提高建筑設備的能效率。二是實施建筑能耗監測和計算。消費者在購買或租賃房屋時,建筑開發商必須出具一份“能耗證明”,告訴消費者每年的房屋能耗。三是強力推行扶持、補助等政策的落實。德國有關政策法規規定,新建建筑竣工經驗收達到能耗標準的、既有建筑通過改造達到能耗標準的、開發運用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等,政府均采取財政補貼的方式給予扶持。四是政府做好示范引導工作。對于節能降耗,政府物業潛力最大,有的潛力可以達到90%。因此,他們大力進行政府物業的節能降耗改造。五是德國對家庭使用的煙筒(用煤較多)都進行強制檢查工作,私人鍋爐的安全保障及用能情況得以掌握;鍋爐使用過程中會產生水垢影響熱效率,所以德國逐步向使用天然氣轉變。
(三)開展能源效率行動計劃
一是提高熱電聯供的比例。熱電聯供指既生產電又集中供熱和制冷。CO2的排放45.4%來自發電廠,23.4%來自交通,19.1%來自工業,12.2%來自其他。到2020年,熱電聯供的比例將從現在的12%提高到25%。二是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比例。節能減排的重要措施是發展可再生能源,提高風能、地熱、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比例將從現在的13%提高到30%。三是沼氣入網(進入天然氣網)。四是開展能源網絡改造,推廣智能電能表。五是實施能源發展促進政策,推動可再生燃料的改進。六是車輛稅基于CO2排放收取。七是采取各種措施減少氟氯制冷劑的使用。八是加強能源及能源管理的研發活動。
(四)能源贊助項目和能源效率合作網絡
一是印制發放《旅館節能手冊指南》,全歐洲8000多家旅館參加了這個旅館節能項目。二是開展中小企業節能項目,包括支持工商會培訓能源咨詢顧問來幫助中小企業。三是電力驅動系統節能項目。四是城市建筑節能高水平項目(超過300個城市的9776座建筑物參加了)。五是歐洲能源管理師培訓項目。已擴展到歐洲12個國家,包括能源數據管理、能源采購與交易、能源法、項目管理、經濟性計算、排放交易等方面的培訓。六是風能技術工人培訓項目等。七是“白家電”能源標識制度。
三、對我國能源計量管理及能源計量工作的啟示
推行節能減排,建立健全政策法規體系是基礎,宣傳提高全民的意識是前提,政府示范引導是旗幟,技術開發和推廣是核心,能源管理組織機構是橋梁,能源計量大有作為。
(一)政策法規體系必須完善、配套
目前,我國已頒布了《節約能源法》,國務院頒布了《民有建筑節能條例》,深圳市也頒布了《深圳經濟特區建筑節能條例》等系列法規,但相比德國而言,我國能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缺乏配套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實施辦法、實施細則及相關規范,應當做好這些辦法、細則及規范的制定頒布工作,推動相關政策法規落到實處。
(二)能源管理理念要科學、和諧
德國人非常尊重傳統,盡可能地保留舊有建筑。按照德國人的定義,1945年以前的建筑稱為“老房子”,占全國房屋的47%;1945年以后的“新房子”約占53%。從這一點來看,中國建筑物的存留時間太短了,這里不僅有建筑設計理念的因素,還有建筑質量、社會誠信等因素,比如我們看到德國的建筑通風供暖系統,所用材料大都是不銹鋼材料,對于保暖系數等材料系數,使用單位直接采信供應商明示的信息。在建筑物改造還是新建這個選擇上,德國人顯得更加“懷舊”,舊有建筑改造費用需要1067歐元/平方米,新建成本也僅為1200歐元/平方米,但是德國選擇了改造,保留了傳統,減少了建筑垃圾。諸如此類,這些傳統、環保、科學的理念貫穿于整個社會生產之中。
(三)政府要示范引導,并在重點領域推進
德國節能法律的思路,是告訴你方向,提供示范樣本,提供鼓勵補貼措施,而不是具體的目標要求,各個城市在節能減排方面采取的措施是不一樣的!德國確定了節能潛力重點集中的領域并采取措施,其中商業和建筑業為30%,住宅為27%,制造業為25%,交通運輸為26%,因此,建筑節能成為德國能源管理的重中之重。
(四)能源署機構應運而生、生逢其時
歐洲有能源署,德國有能源署,各地區、城市也有能源署。如法蘭克地區能源署,1998年成立,有180個會員,包括市政府、縣政府和其他公法團體,還有私人企業。能源署成立的目的是不依附某種產品開展節能減排工作,工作不應該對私人工程師、私人公司產生競爭影響,而是有所促進。服務對象包括私人、公司和政府機構。德國能源署還受理建筑能源效率標識爭議。總的來說,能源署就是由政府組織、銀行、能源供給機構、公司構成。資金投入有公共投資,還有就是公司投入。歐盟和德國對能源署成立都有資助,比如歐盟給予州政府連續3年每年30萬歐元的資助;能源署的價值像是一個節能減排的“點火器”,成為全社會能源管理的紐帶和橋梁。
(五)能源計量發揮基礎性支撐作用
一是可從人員資格入手,確保能源計量的公正性及社會認可度。比如德國引入能源管理師培訓制度,建立能源管理人才培訓基地和網絡。能源管理師由德國工商總會負責資格考核,人員準入自愿申請,能源管理師的培訓涉及計量、工程、供暖、機電、建筑、統計分析等眾多專業領域,能源管理師簽發的能源審計報告及能源計量結論具有公信力。
二是以能源計量為手段推進節能減排重點工作。比如德國實施建筑能耗證書制度,作為建筑租售的重要參考,引導綠色建設發展,大力推動舊有建筑的節能改造。測量由獨立的能源顧問或咨詢公司承擔,依據德國能源署發布的測量計算軟件及建筑能源證書測評標準。
三是采用先進的能源計量工具。如采用紅外線能量探測技術,實行建筑能耗監測和計算,并據此實施補貼。為貫徹落實有關政策法規、推行建筑節能降耗提供了依據和保證;還有德國的熱能表計量管理納入聯邦政府管理,類似中國計量器具強制檢定制度,并制定能耗指標,給予補貼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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