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達測速儀作為依法管理計量器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需取得《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后方可銷售和使用。而對雷達測速儀的型式評價結論是發放《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的重要依據之一。JJF 1335-2012《定角式雷達測速儀型式評價大綱》規定了現場500組測試數據無正誤差的要求,不少雷達測速儀生產企業難以達到該要求,無法取得產品許可證。
浙江省計量科學研究院于2012年立項國家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專項“雷達測速儀現場測速誤差旁證方法的研究及裝置的研制”,致力于解決型式評價中現場測速準確性問題,為分析測速誤差提供直觀的依據,對國內外機動車測速儀產品質量進行嚴格把關,有力地推動了機動車測速儀國內外生產廠家的技術進步。
目前該項目已實現部分成果轉化,應用于機動車雷達測速儀生產廠家現場測速誤差生成原因的查找,已累計為10家企業提供技術服務,解決技術難題10個。
依托項目成果,省計量院于2016年9月獲省質監局授權獲得雷達測速儀型式評價能力。已自主開展型式評價20批次,并協助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對進口雷達測速儀和國產雷達測速儀進行現場試驗15批次。協助生產企業對其雷達測速儀新產品進行現場測速試驗,對測速數據進行分析,并查找誤差生成原因,協助改進產品質量,確保使用環節測速的準確(尤其是沒有正誤差),做到安全計量保民生。
接下來省計量院將開展國內JJG 527-2015《固定式機動車雷達測速儀》和JJG 528-2015《移動式機動車雷達測速儀》等現場測速用標準器(標準測速儀)比對,確保全國雷達測速儀的量值溯源準確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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