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F1069-2012《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規范》自實施以來,幫助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在全面貫徹國家計量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按國際通行的方式,加強對計量檢定機構的管理,提高現代化科學管理水平;有利于促進我國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測量結果和計量器具型式批準證書實現與其他國家的相互承認。但是,相關考核專家在對計量所等機構考核時發現,基層單位執行JJF1069-2012不是很到位,普遍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為提高大家對規范的理解和把握,《中國計量》雜志特邀計量領域的一線考核專家,,開辟JJF1069系列講座專欄。本篇為JJF1069系列講座之三:不符合工作的控制、糾正措施 及預防措施的實施
作者簡介————
于寶良,高級工程師,全國振動沖擊轉速計量技術委員會委員,第一批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國家級考評員,計量標準國家一級考評員。
2002年以來,作為考評員,參加了近20個省、地市級計量技術機構、國家計量站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及監督檢查。2013年以來,作為考評組長,組織了對10個地市級計量技術機構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及監督檢查。
2013年,作為授課老師,為北京市培訓了30多名省級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評員,對北京市所有區縣計量技術機構及授權計量站宣貫了2012版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規范。
一、不符合工作的控制
1.不符合工作的含義
在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中,不符合工作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是指檢定、校準、檢測工作的過程不符合規定的程序、檢定規程、校準規范(或校準方法)、檢測方法的要求。二是指檢定、校準、檢測的結果不符合檢定規程、校準規范(或校準方法)、檢測方法的要求。
2.不符合工作的控制程序
JJF1069-2012《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規范》明確要求,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必須制定控制不符合工作的程序。
控制不符合工作的程序應明確以下內容:
(1)確定對不符合工作進行管理的責任和權限,規定當識別出不符合工作時所采取的措施(包括必要時暫停工作,扣發檢定證書、校準證書和檢驗、檢測報告)。
(2)對不符合工作的嚴重性進行評價。
(3)立即進行糾正,同時對不符合工作的可接受性做出決定。
(4)必要時,通知顧客并取消工作。
(5)規定批準恢復工作的職責。
3.不符合工作分類
對于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不符合工作一般分為一般不符合和嚴重不符合。
(1)一般不符合:個別的、偶然發生的不符合工作,經證實不會影響檢定、校準、檢測數據的準確及證書、報告的質量。
(2)嚴重不符合:檢定、校準、檢測的某環節整體出現不符合,某一個質量管理要素失控,直接影響檢定、校準、檢測數據及證書、報告的質量。
4.不符合工作的識別
對不符合工作的識別,來源于質量體系管理和技術運作的各個過程,例如:
(1)檢定證書、校準證書和檢驗、檢測報告的復核、審批過程。
(2)質量監督員的日常質量監督過程。
(3)質量管理部門的日常質量控制工作。
(4)顧客的反饋意見及投訴。
(5)內部審核。
(6)管理評審。
(7)測量設備的量值溯源。
(8)易耗品的驗收、檢查。
(9)外部考核。如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監督檢查、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考核、計量標準考核等。
5.現場考核中不符合工作控制存在的主要問題
(1)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
機構制定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時,對機構的工作性質及過程分析不到位,機械地照搬JJF1069-2012的要素要求,可操作性差。
(2)沒有依據機構的工作特點,對出現的不符合工作性質進行明確的分類界定。
(3)對性質不同的不符合工作,沒有明確的、有區別的處置措施。
(4)對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執行的有效性存疑
在兩次1069考核的五年間隔內,機構的工作性質會發生很大的變化,由原來既開展檢定工作,又開展校準工作,改變為只開展強制檢定工作,而體系文件既沒有換版修訂,又沒有任何的修改頁。
(5)在1069考核時,不如實提供不符合控制活動的證明材料
在兩次1069考核的五年間隔內,個別機構沒有任何顧客投訴,有些機構只有一兩次顧客投訴。
在內部質量控制活動中,記錄的只是一些一般不符合項,如某個計量標準器沒粘貼彩標、某個實驗室環境衛生差等。而在考核過程中卻存在很多嚴重的不符合項。
二、糾正措施
1.糾正措施、糾正的含義及區別
糾正措施:為消除已發現的不符合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糾正:為消除已發現的不符合所采取的措施。
糾正措施與糾正的區別:糾正措施是針對已發現的不符合原因采取的措施,采取糾正措施的目的是防止不符合的再次發生。因此,糾正措施是對質量管理體系的完善、提高;糾正只是針對已發現的不符合所采取的措施。
在質量控制活動中,對發現的一般不符合工作,采取糾正即可;而對于嚴重不符合工作,則應采取糾正措施。
2.糾正措施程序
JJF1069-2012明確要求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必須制定糾正措施的程序。
糾正措施程序應包括:不符合原因分析、糾正措施的選擇和實施、糾正措施的監控、附加審核等。
制定糾正措施的原則是經濟、適用和有效。
3.現場考核中糾正措施存在的主要問題
筆者在考核過程中,發現被考核機構在日常質量控制活動中,對于發現的不符合工作,不認真分析原因,籠統簡單地糾正了事,應采取糾正措施的也用糾正處理。
典型案例————
某機構的一項計量標準到期復查時,計量標準考評員認為該項計量標準開展檢定工作的原始記錄缺少檢定用計量標準器的相關信息。機構沒有認真分析不符合工作的原因,只是對該項目的原始記錄立即進行糾正,增加了相關信息,使該項計量標準復查通過。
在隨后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中,考評員在該機構其他項目也發現存在同樣的問題。
經分析,產生此項不合格工作的根本原因是該機構缺少編制原始記錄的指導性文件或作業指導書。各項計量標準負責人按照自己的理解設計負責項目的檢定原始記錄。
因此,針對此項不合格工作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機構相關責任人召集相關人員,認真分析產生不符合的原因,采取有效的糾正措施——修訂體系文件,增加編制原始記錄的指導性文件或作業指導書,進行宣貫,要求各項計量標準負責人按照原始記錄的指導性文件或作業指導書的要求梳理、編制原始記錄。機構相關責任人對新編制的原始記錄審核、批準、備案。
三、預防措施
1.預防措施的含義
預防措施是指為消除潛在的不符合或其他潛在不期望情況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預防措施是主動識別改進機會的過程,不是對已發現不符合的反應。
2.預防措施程序
JJF1069-2012明確要求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必須制定預防措施的程序。
預防措施程序應包括:識別潛在的不符合及其原因,確定并實施所需的預防措施,對預防措施的實施過程進行監控、記錄結果、評審有效性。
3.現場考核中預防措施存在的主要問題
預防措施的有效實施是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質量管理的薄弱環節。筆者在現場考核過程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1)預防措施程序可操作性較差
機構制定預防措施程序文件時,沒有認真分析本機構的工作性質及工作特點,程序文件的內容都是一些理論、原則性的規定,可操作性較差。
(2)不能提供一個從如何識別和分析潛在的不符合、實施了什么預防措施、預防措施對機構的改進是否起作用的完整、有效記錄。
不符合工作的控制、糾正措施及預防措施的實施,是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質量管理的三個非常重要的過程。機構應認真分析自身工作的性質、特點,有針對性地制定有效、可操作性強的相關程序,從而促進質量管理體系的持續有效改進,為顧客提供滿意的計量檢測服務。
本文刊發于《中國計量》雜志2019年第3期
作者:北京市計量檢測科學研究院?于寶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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