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30日,美國FDA在聯邦公報上發布了兩項最終規則,關于食品生產、加工和處理中的輻照。
應美國農業部食品安全檢驗局 (USDA/FSIS)的申請,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修訂了食品添加劑法規。發布的兩項最終規則一是使最大吸收劑量為4.5千戈瑞(kGy) 的電離輻射可以安全使用,以降低未冷藏的(以及冷藏的)未煮熟肉類、肉類副產品,和某些肉類食品的食源性病原體水平,延長保質期。二是提高允許處理家禽產品的電離輻射的最大劑量,包含特定的語言以澄清法規涵蓋的家禽產品范圍,撤銷了在家禽輻照時使用的任何包裝中不得排除氧氣的限制。
這兩項最終規則于2012年11月30日當即生效,但公眾可在12月31日前提交電子或書面反對意見,或要求舉辦公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