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7日消息,越南于近日引進了歐盟危害物質限用指令(Restrictiono fHazardous Substance),指令規管范圍包括九種產品:視聽設備、自動販賣機、各種工具、信息、通信和技術設備、大型家用電器、照明燈具、小型家用電器、體育設備和玩具。該通告已于2011年9月23日生效。
其中,限制的有害物質包括鎘、六價鉻、鉛、汞以及兩種溴化阻燃劑物質對溴聯苯(PBBs)和多溴聯苯醚(PBDEs)。指令規定,這六種物質中,除了鎘含量限制為0.01%外,其他五種有害物質的含量不得超過0.1%。
2012年12月1日起,越南產品生產商和進口商必須保留含有這些有毒物質設備的管理記錄,同時通過電子方式或包裝上的標識、標簽方式披露其產品中含有的有害物質的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