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官方公報》于2011年5月21日刊登歐洲委員會第494/2011號規例,擴大含鎘產品禁令至塑料物品、首飾及銅焊桿。
自1992年起,歐盟已禁止大部分塑料使用鎘,禁令于2004年更擴展至電池及電子產品。根據1992年的禁令,由于難以找到合適替代品,若干類硬質塑料如聚氯乙烯仍可使用鎘。
不過,歐洲委員會確定市場上已有合適的替代產品,因此把禁令擴展至所有塑料物品。
根據最新禁令,由塑料制造的物品及混合物,若鎘含量以重量計相等或多于0.01%,不得投放到市場。
不過,歐委會將繼續推廣回收及重用低鎘含量的聚氯乙烯廢料,但只供有限范圍的產品使用,如建筑產品。
回收的低鎘聚氯乙烯須附有特定標志,讓使用者得悉其鎘含量,才可以投放到市場。第494/2011號規例將會重新審視這項特定標志。
此外,由于市場內若干種類的首飾如人造首飾,被驗出鎘含量已達危險水平,因此歐委會決定有需要實施禁令,規管首飾內的鎘含量。鎘是一種致癌物質,可透過接觸皮膚進入血液。所以,歐委會認為,必須完全禁止在首飾內使用鎘。
第494/2011號規例制訂相關條款,禁止鎘含量>0.01%的產品投放到市場,這些產品包括:
用于制造首飾的金屬珠子及其他金屬部件;
以下首飾、人造飾物及頭飾的金屬零件:
手鐲、項煉及指環;
穿孔首飾;
手表和手帶;
胸針及袖扣
最后,歐委會將擴大禁令的規管范圍至銅焊桿。銅焊桿用于高溫(溫度高于傳統焊錫)焊接金屬。消費者只在數種特定情況下才使用銅焊桿,用途并不廣泛,如制作模型火車及汽車。含鎘的銅焊桿在加熱后會釋出煙霧,吸入體內十分危險。
在國防及航空航天工業上,含鎘的銅焊桿仍可使用。
第494/2011號規例將于2012年1月10日生效,之后受禁令規管的產品不得投放到歐盟市場。
上述3項禁令將加入第1907/2006號規例(即REACH規例)的附件XVII內。
歐委會第494/2011號規例載于以下網址: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1:134:0002:0005:EN: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