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雄安新區綜合執法局,省計量院、省計量中心、省計量院廊坊分院,各專業計量站,省計量協會,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完善量傳溯源體系,促進計量檢定、校準等工作的有效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河北省地方計量技術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省局決定公開征集2025—2026年地方計量技術規范制修訂項目(以下簡稱項目)?,F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型
對列入國家《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且無適用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的計量器具,依據從嚴控制的原則,可以申報制定地方計量檢定規程;
對未列入國家《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且無適用國家計量技術規范、在本省使用較多的計量器具,可以申報制定地方計量校準規范;
對具有綜合性、基礎性、普遍性以及法制性指導意義的其他計量技術工作,可以申報制定先進測量技術規范、標準參考數據、算法溯源技術方法、比對方法以及計量評價規則等地方計量技術規范。
二、申報條件
圍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需求,瞄準全省亟待優化提升的薄弱環節和重點環節,突出解決在線校準、智能制造、過程控制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優先選定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雄安新區建設等項目。
(一)申報項目應具備合法性、科學性、先進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
(二)申報單位須為獨立法人,在相關專業領域應具有較強影響力,具備牽頭制定相關計量技術規范的技術實力,現有技術基礎等條件能夠滿足規范實施要求,具備規范中主要方法的技術驗證手段,且已形成規范編寫框架(或初稿)。
(三)主要起草人應為行業內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專家,有相關領域從業經歷以及相應標準或規范的制(修)訂經驗,一般應具備高級職稱以上資質。
(四)申報項目涉及的相關計量量值(參數)溯源體系完整。
三、審定程序
(一)初審。省局將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充分性、規范性等方面進行初審。初審重點是:項目必要性闡述是否充分,相關計量器具生產、使用情況是否掌握,關鍵技術的可行性分析是否明確、起草單位和主要起草人是否具備相應能力等。初審符合要求的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二)專家論證。省局將組織專家論證,必要時由申報單位補充完善申報材料或進行現場答辯,根據論證結果研究確定列入計劃項目。
(三)公示。對擬列入2025—2026年計劃的項目,將在省局網站公示。
四、其它要求
(一)鼓勵各類計量技術機構、有關社會組織、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和計量器具制造企業等參與地方計量技術規范的申報工作。
(二)各申報單位要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有關計量技術機構、行業學協會、大專院校及有關使用單位等方面的意見,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計量監督管理的實際需求申報項目。
(三)請各單位在報送申報材料前查新確認申報項目是否已列入國家制修訂計劃或已公開征求意見。如確認有上述情況,不再申報。
(四)為進一步提高我省地方計量技術規范的制修水平,嚴把計劃項目質量關,擬對2025—2026年計劃項目總數進行統籌,優中選優,請各單位認真組織申報。
(五)申報項目須填寫《河北省地方計量技術規范計劃申報書》(格式見附件),并提交紙質版(蓋公章)和電子版各一份,其他相關支撐性材料可隨申報書一同提交省局計量處。報送截止時間為2025年2月28日,以電子郵箱實際收件時間為準。
郵 箱:jlc@hebamr.cn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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